9999js金沙老品牌关于聘用教师任课的补充规定
为充分有效利用我院教育资源,降低教学成本,提高教学质量,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对我院聘用教师办法进行调整,并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凡学院内部能够解决所需教师时,原则上各系部不得外聘教师;
二、各系部需外聘教师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连同外聘教师相关信息(含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上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并备案,凡未按规定执行,学院不支付外聘教师相关费用,并追究系部主任的相关责任;
三、凡全院一线教学人员能够相互支持解决所需教师时,各系部不得聘用行政科室人员;
四、必须聘用行政科室人员上课时,各系部主任需首先征得被聘者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方可聘用,经教务处审核同意,被聘人员享受一线教师课时费减半待遇,周课时为8节,超出部分不计算工作量,其扣除部分划归被聘者所在部门使用,此项规定仅限于行政科室,不含教学、教辅部门。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教务处
20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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