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艺 术 职 业 学 院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第十八周(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专业课考试:第十九周(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第二十周(2017年7月3日—7月7日)登分、总结、安排下学期教学计划。
二、考试要求
1、各系(部)按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期末专业考试。
2、一周时间专业考不完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专业考试时间。
3、各系(部)请于2017年6月14日前将本系(部)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内容、教师、考场)及考试评分小组人员名单报教务处。
三、专业考试评分办法
1、各系(部)考试按不同的专业组成考试小组,对学生各科目的成绩评分。考试小组由各系(部)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考试小组成员在涉及本课堂学生时,其分数不参加正式记分。
2、各系(部)要组成记分小组,汇集考试小组成员的分数,用去掉最高分、最低分、相加总分除以剩余评分教师数的方法,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按百分制评分。
3、请各系(部)把学生成绩及时记入学生手册及学生学籍登记表。学生考试分数要按学校统一表格填写,其中打分表、算分表由各系(部)留档,记分表一式2份,一份本系(部)留档,一份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4、评分小组的原始材料,系(部)应保留至学生毕业,以备查阅。
四、请各系(部)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检查完成情况,并安排好本系(部)的期末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要求所有任课教师将本学期授课手册上交所属系(部),同时写出考试分析和课程总结上交系(部)。各系(部)主任应了解本系(部)教学完成情况全貌,并将本系(部)期末考试及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于考试结束一周内报教务处。
五、放暑假之前一周(2017年7月3日—7月7日),要求各系(部)教师每天工作满半天(工作内容由系部自行安排,如:研究和安排下学期教学计划、写教案、备课等,要记考勤。
六、本学期放假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7年8月 28日。
七、各系(部)汇报下学期教学计划具体安排
1、各系部主任首先提交教学计划完成情况书面总结;
2、学生成绩计分表。
2017年7月4日上午 9:00—10:30 舞美文博系
10:30—12:00 文管系
下午 14:00—15:00 舞蹈系
15:00—16:00 音乐系
16:30—17:00 昌都班
7月5日上午 9:00—10:30 曲艺系
10:30—12:00 学前系
下午 14:00—15:30 评剧班
15:30—17:00 京剧班
7月6日 上午 9:00—10:00 成培部
10:00—11:00 公共课教学部
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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