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2017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7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3天,5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保卫处安排好值班工作。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